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考生须知
高考外语口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成部分,口试成绩是高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要求外语口试专业志愿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外语口试的报名。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考生参加外语口试时的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所选择的语种为准。
2、报名方式
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2010年高考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
考生须网上缴纳外语口试报考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参加外语口试的信息不得更改。
二、口试时间与地点
口试时间:2010年4月24日或25日。
考生参加外语口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安排。考生应于2010年4月20日至23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准考证》。届时,考生须持《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点参加口试。
三、公布成绩
2010年5月5日以后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时间为5月12日-17日,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选报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志愿。